公示公告

农贸店主营业务运营招商文件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2-03 13:16:18 点击量:15342

本次招商为农贸店主营业务项目运营招募经营主体提供消费服务,招商主体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农业)。

一、招商项目简介

农贸店主营业务运营项目主要是徐圩街道为香河村及东陬山村村民提供搬迁补助,全年补贴金额约为260万元。项目主旨是给搬迁村民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优质低价的商品选择、体贴周到的购物服务。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招商,竞标底价26万元,最终排名第一的竞标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

二、运营方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具有较强的投资实力,且投资方商业信用及财务状况良好。

(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商要求条件

1.项目运营方独立运营管理,且自行承担运营费用。

2.项目用途。为搬迁村民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优质低价的商品选择、体贴周到的购物服务。

3.项目运营期内,招商主体因政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提前收回项目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项目运营单位,项目运营单位应积极配合,核算并退回剩余运营费用,招商主体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不得发生被投诉或被曝光或被通报事件。

5.项目运营方在安置小区周边(张圩小区、香河新村)3公里范围内拥有门店不少于1家,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书)。

四、招商基准价

1.项目运营基准价为26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项目运营单位方将费用缴纳给招商主体。

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运营单位须向招商单位缴纳2.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届满或终止后30天内,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五、运营期限

本项目运营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项目运营期双方合作顺利,运营到期后香河农业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在不低于合同现价且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与原项目运营方签订延续合同。

六、评选办法

达成商务条件和项目运营要求条件约定的单位,对惠民补贴项目统一报价比价,最终将报价最高的竞标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若出现多家报名企业报价一样的情况,则进行商务条款谈判(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条件、履约保证金等),如商务条款谈判保持一致,则组织进行下一轮报价,直至最终确定最优投资方。招商单位将竞标结果现场公布。

七、响应文件组成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 统一报价函及租赁报价表

4. 诚信承诺书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211

   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

人:宋工

联系电话:18851256981

 

附件:1.询价通知

2.报价函

3.惠民补贴项目运营报价表

4.诚信承诺书

5.招商情况记录表

农贸店主营业务运营招商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