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23 18:47:59 点击量:162
为盘活国有存量资产,规范鱼塘对外发包行为,增强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招租人,以下简称"香河公司")研究,决定对香河生态园3590.61亩鱼塘以公开招租方式整体对外发包。本次招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广泛征集意向承租方,并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全程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香河生态园2026年鱼塘招租项目。
二、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疏港大道南北两侧(香河生态园内)。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规模
拟出租鱼塘共32个塘口,租赁总面积约3590.61亩(测绘数据),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其中常规鱼塘3010.23亩、尾水净化区568.18亩、小棚养殖12.2亩)。
(二)配套设施
1.道路交通便利。项目区域外部与陇海铁路、连霍高速、沿海高速、宁连高速、228国道、242省道等主体运输框架相连。所有主要生产道路均已硬化,内部路网通畅,便于机械化生产与运输。
2.进排水功能完善。项目区域紧邻烧香支河,水质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当周边河道水质低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时,可通过项目区北侧备用水源地(水质长期稳定在Ⅲ类水以上)泵站进行取水,具体取水费用与备用水源地协商。高标准配套建成符合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T4043)的尾水净化设施,满足尾水排放要求。
3.用电安全可控。高标准配备了双电源、有力保证生活生产用电安全。
4.配套设施齐备。园区统一封闭管理,有效保障资产安全,项目区域统一配置看护用房(含值班住宿、仓储、洗手间),根据塘口大小及实际使用需求分布在各塘口附近。
5.现场踏勘安排。9月23—27日为现场踏勘时间,联系人:尚衍玖,电话13505134278。
四、承租方准入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报名承租;认同香河公司经营理念,服从香河公司封闭管理、安全、环保等涉及相关方的管理措施。
(二)业绩证明。具备近三年3000亩及以上鱼塘承包运营业绩。
(三)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加盖公章),或近6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不低于首期租金基准价2倍的银行存款证明。
(四)信用良好。无欺诈经营记录及严重违约失信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其他要求。严格遵守香河公司资产租赁及现场管理相关规定,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合同被香河公司予以清退,或与招商主体存在经济纠纷者谢绝报名。
五、租赁价格、期限与报价规则
(一)标段与报价规则。综合考虑各区域鱼塘水深、得塘率差异,本次将鱼塘整体打包发包,以疏港大道为界划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分别报价;意向承租方须就南北两个区域分别填报报价,任一区域报价低于该区域招租底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采用最高价中标法,按两个区域报价总和计算总价,总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方,整体承租全部鱼塘。
(二)招租底价。2563元/亩/年(213.6元/亩/月)。
(三)租赁期限。39个月,采用"15+24"租期模式:首期租赁期限15个月;首期期满前,若鱼塘流转手续可正常顺延、无相关政策调整且承租方履约合格,自动顺延后续24个月租期。若不满足顺延条件,则首期15个月到期后租赁终止,承租方须按期完成清塘、腾退,无条件交还全部鱼塘及配套设施,相关投入自行承担,招租人不予补偿。
(四)缴费方式。租赁费用及保证金实行预付制。首期租金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缴清;后续每期租金,于上一租赁期结束前30日内预缴。
(五)租赁保证金。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两项保证金(银行保函或现金,两项保证金均作为合同签订前置条件):
1.租赁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首期应付租金的10%收取,用于担保租金支付、设施完好、到期交塘等义务;
2.尾水净化保证金:固定10万元,用于担保尾水达标、净化区运维、环保整改。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香河公司有权监督承租方不得实施破坏农用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养殖条件严重损害或土地生态环境不可恢复性损失,香河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解除合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二)香河公司将不定期对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承租方应及时整改;并监督承租方落实尾水净化设施运维,确保达标排放。
(三)承租方独立运营管理、自行承担运营费用,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养殖、用电、防汛、防火等管理制度,定期自查并配合香河公司或上级单位检查。未经香河公司书面同意不得转包或分包或以合作经营、联营等任何名义变相转包、分包。
(四)承租方在园区运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劳资纠纷,以及使用香河公司设施设备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香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租赁期内,承租方对香河公司交付的塘口、看护用房、道路、泵站、尾水净化设施及附属设备负有保管、维护义务,须正常使用、定期养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灭失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方须将设施设备以完好、可正常使用状态交还。
(六)承租方须按香河公司要求定期报送养殖品种、产量、投入及安全环保运维等信息,配合统计与监督检查。
(七)尾水净化区为香河生态园整体鱼塘养殖尾水处理核心区域,需接纳香河生态园养殖尾水进行净化。承租方可利用尾水净化区水面开展垂钓活动,并投放少量滤食性鱼类用于净化水质。
七、退出机制
(一)承租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未经书面同意转包、分包的,香河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赔偿责任。
(二)承租方租金支付不及时的,香河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赔偿责任。
(三)因其他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另一方,经协商一致解除,损失由提出方或责任主体承担。
八、招租程序
本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流程分为招租发布、招租报名、招租谈判、招租评审、合同签约五个环节。
(一)招租发布。本次招租公告在徐圩新区采购服务管理平台、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步发布,公告期不少于5日。
(二)招租谈判保证金。10万元(现金缴纳)。
(三)招租报名。
1.线上报名方式:线上报名采用邮件方式,提交资料扫描件(压缩包加密)连同招租谈判保证金缴款回执单发送邮件至xwxqxhgs@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香河生态园2026年鱼塘招租报名-XX公司”;
2.线下报名方式:准备报名资料、招租谈判保证金缴款回执单和报名资料递交至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分拣中心2楼资产运营部;
联系人:资产运营部(尚衍玖,电话13505134278,以发布平台公布信息为准)。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截止至2026年9月28日下午15:00止。
(四)招租谈判。招租谈判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下午15:00,谈判地点为香河生态园分拣中心一楼开标室,由香河公司组建评审小组。
(五)招租谈判保证金退还。评审结束、完成公示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招租谈判保证金。中标通知下达后,中标单位招租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签约。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租赁保证金和尾水净化保证金。如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期、足额缴纳两项保证金,中标结果作废,招租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正当理由超过30日未办理合同签约导致招租人资产闲置的,中标结果作废,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报名资料
1.企业经营简介;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原件查验);授权委托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原件查验);
3.近三年(2024—2026年)3000亩及以上鱼塘承包运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租金转账凭证等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4.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加盖公章),或近6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不低于首期租金基准价2倍的银行存款证明;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租赁意向单位应确保招租谈判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并加盖骑缝章。
附件:1.鱼塘招租区域示意图
2.香河生态园鱼塘招租响应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