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徐圩新区灭火应急救援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24 00:00:00 点击量:6305

  2019929日,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代表并邀请3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徐圩新区灭火应急救援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实施自主验收。验收组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报告表》《徐圩新区灭火应急救援中心项目环境监理总报告》等文件资料,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徐圩新区灭火应急救援中心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徐圩大道以南,云河路以西,项目西侧为徐圩新区应急救援中心,西南侧为徐圩医疗应急救援中心。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667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304平方米。主要建设灭火应急救援中心业务、培训及训练用房,包括主楼、训练馆和综合训练楼;配套建设运动场、停车场、道路和绿化等设施,以满足应急救援、网络监控、消防训练、新区产业园区应急救援培训等功能。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徐圩新区灭火应急救援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5月由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同年取得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示范区环审[2016]13号)后开工建设,环保设施的设计及施工单位分别为江苏华新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江苏明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环境监理单位为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并编制《环境监理总报告》。20196月项目建成试运行,20197月委托江苏方洋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徐圩新区灭火应急救援中心项目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调查监测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报告表。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1398.47万元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7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徐圩新区灭火应急救援中心项目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保护设施,包括项目配套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情况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二、实际工程量及工程变化情况 

  该工程实际建成内容与环评文件、环境监理总报告等材料较一致,基本无工程变化情况。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规划建设局,原代建单位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江苏方洋置业有限公司,现名称变更为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证明材料见验收调查(监测)报告表附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雨水进入项目雨水收集池收集回用(用作项目绿化用水),溢出收集池外的部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及雨水外排、生活污水预处理并接管排放等设施建设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2、废气 

  汽车尾气由于停车位较分散,启动时间较短,因此废气产生量小,且空气流通较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行后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是食堂油烟、燃料燃烧的废气。该项目食堂暂不启用,人员餐饮由第三方饮食供应单位集中配送,餐饮废弃物由供应单位立即清运至外单位处理。原设计厨房仅作为用餐场所使用,因此本项目无油烟和燃烧废气产生,故本项目不监测废气。 

  对机动车尾气的管控措施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汽车交通产生的噪声,采用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禁止鸣笛等措施进行降噪。 

  已采取的降噪措施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4、固废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已与环卫部门签订垃圾清运协议,定期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排口中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动植物油的日均排放浓度及 pH 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 1 B 级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2、噪声 

  由于验收监测期间没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故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汽车交通产生的噪声,采用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禁止鸣笛等措施进行降噪。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各测点昼间和夜间等效连续 A 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3、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已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化粪池出水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厂界噪声也能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及建议 

  验收组在现场查验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报告表、环境监理总报告等材料分析表明,项目建设内容和环保设施建设符合环评文件和批复要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气、废水、噪声部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化粪池出水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厂界噪声也能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及建议 

  验收组在现场查验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报告表、环境监理总报告等材料分析表明,项目建设内容和环保设施建设符合环评文件和批复要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提出以下建议: 

  1本项目后续运行期间,进一步完善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和制度、完善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2、本项目食堂后续运行期间若是建设灶头提供餐饮服务,需对废气、废水污染物进行监测及评价。  

  七、公示 

  (一)公示期:20191024日—20191031 

  (二)举报电话:0518-82256113 

  (三)公示地点: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ygroup.com/)、  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入口处公示栏。 

    

                                                                      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