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标准塘养殖西区招租第二次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2-10 09:39:25 点击量:14540

推进园区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农业”)研究决定,现将香河生态园标准塘养殖西区对外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香河生态园标准塘养殖西区招租项目。

二、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标准塘养殖西区

三、招租单位

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标准塘养殖项目简介

)项目区位

该项目位于香河生态园内,总占地面积约675.5亩,建设有标准化养殖塘口28,配备管理用房7座。

)项目环境

1.水利设施。香河生态园配备养殖尾水净化功能区域,可由烧香支河取水至指定养殖塘口养殖区域内部给排水沟渠完善,可进行养殖水位调控。

2.内部路网。建设有香河路、横路等多条园区道路及基地内部道路,便于机械化生产及运输。

3.办公配套。香河农业在标准化养殖西区建有196m2管理用房,作为看护、仓储等功能配套设施。

报名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含农业合作社),认同香河农业经营理念,服从香河农业管理;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具有较强的投资实力,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四)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合同被香河农业予以清退或与招商主体有经济纠纷者谢绝报名。

(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招租方案发布之日起,报名企业应在报名时间内向香河农业指定银行账户汇入招租保证金5万元,信息如下:

   名: 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徐圩支行   

银行账号: 32050110472800000260         

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租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在合同签订前补齐剩余25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招租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原渠道返还。本次招合作期间所有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和资金占用费。

标准化养殖西区租赁价格及期限

1.合同租赁期限为3(以香河公司土地流转合同期限为准),香河生态园标准化养殖西区租赁费用采取固定租金方式,指导承包底价为136.27万元/年,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报价最终将报价最高的竞标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需承担香河生态园封闭管理费用3万元/年。

3.香河农业与中标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由乙方独立运营管理,自行承担运营费用(水电费用由招租中标单位自缴)

4.香河农业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20日内将首年租金付至甲方指定账户2027-2028年度租金于2026年年11月底前支付,2028-2029年度租金于202711月底前支付

5.租赁期内,香河农业因土地政策或发展需要提前收回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企业中标企业应积极配合,及时销售,按实际租赁期核算租金,香河农业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双方权利义务

(一)香河农业有权监督中标企业不得实施破坏农用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若因中标企业破坏香河农业地块种植条件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造成不可恢复性损失,香河农业有权要求中标企业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否则香河农业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中标企业承担。

(二)香河农业将不定期对中标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完成整改。

(三)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香河农业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开展运营管理,做好养殖管理看护,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未经香河农业书面同意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中标企业香河农业园区开展运营管理过程中因中标企业原因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及劳资纠纷,以及在使用香河农业设施设备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香河农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退出机制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合同条款进行赔偿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租金支付不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由于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需提前1个月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提出合同解除的一方或责任主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项目招商程序

本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流程分为招发布、招报名、招谈判、招评审、合同签约五个环节。

(一)招发布:本次招租公告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管网及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公开发布,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内。

(二)招报名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分拣中心2楼招商运营,联系人沈经理,电话13805139985

(三)招谈判:谈判由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组织谈判,分为资质审查与商务条件谈判。

(四)招评审:评审由集团派驻监察专员招商运营部及综合管理部组成评审小组,依据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招商招租管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

(五)合同签约:评审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由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通知通过评审的承租人,自通知之日起,10日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含5万元招租保证金转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报名需提交资料

(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简介。

(二)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持相关原件查验)。

(三)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编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须持相关原件查验)。

(四)意向合作企业的资金到账凭证原件。

以上证件材料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均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招商说明

1.有意租赁者可联系招租人后自行现场踏勘。

2.本招租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商谈并签订合同为准

3.本次招公告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管网及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附件 

附件1.香河生态园标准塘养殖西区招租响应文件

        2.香河生态园标准塘养殖西区招租项目情况记录表

            3.香河生态园标准塘养殖西区鸟瞰

             4.香河生态园标准塘养殖西区测绘

            5香河生态园标准塘养殖西区资产明细表

            6.香河生态园标准塘养殖西区部分实物照片

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标准塘养殖西区招租公告附件.docx